《潜江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潜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来源: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1日 15:45 解读类型: 其他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2019-07-01 15:45 来源:潜江市人民政府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2000年1月7日,潜江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潜江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潜政发[2000]4号),该《办法》是在当时的出租车市场状况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新业态的出现,对传统出租车的管理已不适应于该《办法》。因此,出台一个符合当前实际、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办法》显得尤为迫切,适逢我市于2019年4月对出租车经营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急需对改革后的出租车行业进行规范,以达到“改革促进发展、改革提升服务”的目的。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此共同制定了《潜江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该《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为主草拟,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社会公示、法制审查等相关环节,于2019年5月8日正式发布 。

二、《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

《办法》仅为调整规范传统出租车,不涉及网约车,故在名称上界定为巡游出租汽车。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七章共三十八条。其中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办法》制定的依据,明确管理机构;第二章《经营权管理》主要阐述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的配置方式及限制性规定;第三章《经营管理》主要阐述对申请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准入条件及车辆准入条件,车辆新增、报废、下线、更新等办理程序以及经营权被依法收回的具体情形;第四章《经营服务》主要阐述经营者及驾驶员遵守的具体要求以及乘客遵守的相关规定;第五章《监督检查》主要阐述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求和界定;第六章《法律责任》主要阐述经营者、驾驶员违反法律法规后的处罚依据以及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正当履职行为的惩戒要件;第七章《附则》部分主要阐述巡游出租车的定义及《办法》的解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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