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度(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本市申领的农村客运车辆视频监控流量费与服务费补助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刘义梅,联系电话:6493083。
2022-2023农村客运流量补贴发放明细.xls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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